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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的价值

2016/4/12 0:00:00   点击次数:3689


作者:李东燕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在全球舞台上,作为一个因实力和影响不断上升的世界性组织,联合国的价值所在成为了众所关注的问题。究竟该如何定义“联合国价值"呢?   
  在《联合国宪章》及其他一些联合国重要文献中,已经包含了若干指导国际关系的价值准则。“联合国价值”是会员国不同价值和利益求同存异的结果,是会员国协商、合作与妥协的结果。对会员国来说,联合国价值具有正式性、广普性和指导性意义,也具有多样性和冲突性一面。联合国在全球价值整合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但这种作用是非常有限的,联合国价值是会员国最低限度的价值认同。  
    2000年联合国首脑会议通过的《千年宣言》,在重申《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首次明确写入了对21世纪国际关系“必不可少”的若干“共同基本价值”(CoITnTIonfundamentalvalues)。2005年9月,在联合国60周年首脑会议通过的《成果文件》中,会员国再次重申了《千年宣言》中提出的基本价值。其内容包括自由、平等、团结、包容、尊重所有人权、尊重自然和分担责任。这表明联合国已经建立起对其会员国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价值准则,这是自上个世纪末以来国际社会和联合国寻求全球共同伦理价值努力的初步成果。 
 一,《联合国宪章》中所包含的价值原则。尽管在《联合国宪章》中没有使用“价值”一词,采用的是“宗旨和原则”(purposesandprinciples),但《联合国宪章》无疑体现了联合国创始会员国的价值倾向,也体现了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对《宪章》所含价值准则的基本认同。《联合国宪章》既含有针对国家间关系的价值原则,如国家平等、和平解决冲突、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等,也含有针对不同种族和人民的价值原则,如尊重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的基本人权。应该说《联合国宪章》中包含了最基本、最广为认同的“全球价值”内容。. 
 二,体现在联合国重要的正式文件中的价值原则。在迄今为止联合国会员国签署的重要正式文件中,如公约、条约和宣言等,也包含了会员国认同的联合国价值准则,如《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社会进步与发展宣言》、《人类环境宣言》、《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发展权利宣言》等等。这些文件中包含了与《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相符的联合国价值准则,是《联合国宪章》精神的发展和丰富,是联合国价值不可分割的部分。  
 联合国会员国通过的七点“共同基本价值”主要包括:
(1)享有尊严、免于饥饿和暴力,免于压迫或不公正对待,以民心为本的参政及民主施政;
(2)不得剥夺任何个人和任何国家得益于发展的权利,保障男女平等的权利;
(3)根据公平和社会正义原则,承担有关代价和负担,处理各种全球挑战;
(4)人与人之间应相互尊重,尊重人类不同的信仰、文化和语言,不应压制各个社会差异,应积极促进所有文明之间的和平与对话文化;
(5)尊重所有人权;
(6)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规律对所有生物和自然资源进行管理;
(7)各国共同承担责任来管理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际和平与安全面临的威胁,并应以多边方式履行这一职责。联合国必须发挥核心作用。 
 作为一个整体的联合国价值,具有不同层面的意义。在国家间关系层面,《联合国宪章》已有最明确的规定,在《千年宣言》和《成果文件》阐述“共同基本价值”时,宪章原则也再次被重申和强调,如维护国家主权平等、尊重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不进行武力威胁、不干涉各国内政等。在国内层面,联合国价值包括了民主参政执政、以人为中心、可持续发展等内容。在全球层面,联合国价值体现了会员国面对21世纪全球挑战达成的基本共识,包含了共同责任、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等新内容。通过联合国发起的《全球契约》,联合国价值也成为商业、企业部门的价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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