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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专家访华│减贫努力需伴随问责

2016/8/25 0:00:00   点击次数:18


联合国赤贫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奥尔斯顿8月23日结束了对中国的首次访问。他在离开北京前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在减贫方面已取得巨大进步,但仍需建立有意义的问责机制,以便当权利在与发展相关的活动中遭到侵犯时,这些问责机制能够为民所用。 


▲联合国赤贫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菲利普·奥尔斯顿


  奥尔斯顿表示,中国近年来在减缓赤贫方面的成绩,以及在改善社会福利方面实现宏伟目标的成绩都是非凡的。他指出,中国的领导层正面对各种巨大挑战,具体表现包括增长放缓、突出的不平等现象、难以根除的环境退化、以及定义法治过程的艰难。不过,中国建设没有赤贫的“小康社会”的决心毋庸置疑。这种政治意愿令人刮目相看,而且在当今世界上太过少见。



  奥尔斯顿表示,习近平主席承诺在2020年之前消除赤贫,这样就不会落下任何人。若参照每天2.3美元或每年2800元人民币的收入标准来定义赤贫,这在实践中就意味着让5575万农村人口脱离赤贫。不过,奥尔斯顿认为,到目前为止,这一挑战的在人权层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被忽视。

   

  奥尔斯顿指出,中国已经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并不断强调其对保障这些权利的承诺。但是要让公约中所规定的权利被视为人权而非广义的发展目标,就需要采取三个必要步骤:


第一,以立法或其他形式承认这些权利;

第二,创立促进实现这些权利的机构;

第三,提供问责机制确保对侵犯行为进行补救。


  奥尔斯说,这些权利不仅大多尚未通过立法加以确认,而且将其作为人权加以促进的相关机构也有待设立。此外,落实这些权利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补救和问责机制,这是人权方针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近年来,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些充满前景的发展,包括《行政诉讼法》的改革和法院系统的变化。与此同时,另一些事态发展则像是一场钳制运动,旨在系统性地缩小和控制公民对土地权利、工人权利和环境威胁等事务表达不满的空间。 


  

  奥尔斯顿指出,打压人权律师的行动从2015年7月开始并通过近期几次定罪愈演愈烈、向官员请愿的体系始终缺乏效率、对抗议采取惩罚性的应对手段、出台旨在限制非政府组织作用并严重限制外国基金会的新法律,这些事态似乎都朝着一个方向发展:缩小公民通过公共辩论影响决策或对被指人权侵犯进行抗争的可用空间。


  他强调,中国在减贫领域大可感到骄傲。不过,若要有效确保经济和社会权利义务的落实,在公民参与和政府问责方面就需要采取更为稳健的机制。



        在此次为期9天的访问中,奥尔斯顿走访了北京和云南两地,并与与中央和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代表和学界专家进行了会谈和交流。